2025年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公告(钦南区岗位)
2025-06-27 09:39:07
根据《2025年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和体检(钦南区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考察人选47人
(一)笔试岗位:根据《公告》规定,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50%,按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43人。
(二)无笔试岗位:根据《公告》规定,无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4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察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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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察工作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考察内容应突出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同时要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须考察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考察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报考时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本人报考情况不知情或不同意而拒绝配合开展考察工作,导致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考察、体检工作,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察。
三、体检工作
考察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合格者到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通用标准》)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考察人选,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四、取消岗位招聘名额(计划)
依据《公告》中“因考生缺考,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的规定,取消钦州市钦南区妇幼保健院医师(二)岗位招聘计划(职位代码:1450700084)。
五、考察、体检时间
考察、体检工作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考察具体时间以考察组通知为准,体检时间、地点以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考生须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同时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体检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
1.《2025年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钦南区岗位考察、体检人选》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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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qz.gxrc.com/Article/info/70c1be3f-adf2-4f4d-a469-1b68b58f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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