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荔波县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和考核名单公告
2023-08-01 16:40:06
荔波县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已结束。根据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的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上午8∶00参加体检人员集中。 (二)集中地点:荔波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体检标准及相关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约300元/人,因手机集中保管,请考生自备现金,以便缴纳体检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在体检当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所在分组领队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在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5.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核要求 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入职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等材料。学籍档案不在荔波县的,在体检结束之后,须到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开具调档函,通过机要渠道邮寄到贵州省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档案室(若学籍档案已在荔波县人才交流中心的由县教育局统一提取) 温馨提示:荔波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相关事宜均会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bo.gov.cn/)、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4—3610976(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 附件:荔波县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xls 荔波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ibo.gov.cn/xwdt/tzgg/202308/t20230801_81391897.html
荔波县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已结束。根据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的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上午8∶00参加体检人员集中。 (二)集中地点:荔波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体检标准及相关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约300元/人,因手机集中保管,请考生自备现金,以便缴纳体检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在体检当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所在分组领队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在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5.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核要求 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入职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等材料。学籍档案不在荔波县的,在体检结束之后,须到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开具调档函,通过机要渠道邮寄到贵州省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档案室(若学籍档案已在荔波县人才交流中心的由县教育局统一提取) 温馨提示:荔波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相关事宜均会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bo.gov.cn/)、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4—3610976(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 附件:荔波县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xls 荔波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ibo.gov.cn/xwdt/tzgg/202308/t20230801_81391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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