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实施方案(152人)
2023-08-10 09:35:20
为充实县城区部分学校师资,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52名专任教师到县城区学校工作,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选调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选调办”),负责依照本《选调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择优聘用。 三、选调对象 全县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教师不得超过3人(现仍在交流学习人员除外)。 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四、选调职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教师152人,选调职位详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五、选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在我县学校服务满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9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不含基层认定)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初中职位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初中或高中教学经历,1年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职经历(县教育局及以上单位行文)。 (四)报考小学职位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教学经历,1年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职经历(县教育局及以上单位行文)。 (五)报考幼儿园职位的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 (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沿河土家族自治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中报考条件之一(详见附件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选调: 1.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3.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正在调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县教育局最近组织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不合格的; 8.经“县选调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 六、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考察、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由“县选调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he.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每位参加选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所需资料: (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附件2) (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原件(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名单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8月14日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6.领取《准考证》:参加选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于2023年8月15日下午15:00-18:00到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100分。 1.笔试对象:报名且成功人员。若报名且成功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由“县选调办”研究后调减或取消。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选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于8月17日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5.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职位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每个职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选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中小学职位为说课,幼儿园职位为才艺表演。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5.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7.考试总成绩于2023年8月22日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选岗 考试结束后,报考合并选调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岗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人员。 选岗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选调办”牵头,选调学校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2.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 3.若考察不合格或出现职位空缺,该职位不再递补。 (七)选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对无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注:选调的专任教师按照“编随人走”的原则。 七、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选调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 (二)本《选调方案》解释权属“县选调办”。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856-8220606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856-8228665 附件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doc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 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yanhe.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09_81629213.html
为充实县城区部分学校师资,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52名专任教师到县城区学校工作,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选调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选调办”),负责依照本《选调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择优聘用。 三、选调对象 全县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教师不得超过3人(现仍在交流学习人员除外)。 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四、选调职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教师152人,选调职位详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五、选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在我县学校服务满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9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不含基层认定)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初中职位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初中或高中教学经历,1年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职经历(县教育局及以上单位行文)。 (四)报考小学职位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教学经历,1年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职经历(县教育局及以上单位行文)。 (五)报考幼儿园职位的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 (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沿河土家族自治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中报考条件之一(详见附件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选调: 1.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3.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正在调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县教育局最近组织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不合格的; 8.经“县选调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 六、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考察、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由“县选调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he.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每位参加选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所需资料: (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附件2) (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原件(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名单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8月14日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6.领取《准考证》:参加选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于2023年8月15日下午15:00-18:00到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100分。 1.笔试对象:报名且成功人员。若报名且成功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由“县选调办”研究后调减或取消。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选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于8月17日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5.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职位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每个职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选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中小学职位为说课,幼儿园职位为才艺表演。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5.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7.考试总成绩于2023年8月22日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选岗 考试结束后,报考合并选调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岗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人员。 选岗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选调办”牵头,选调学校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2.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 3.若考察不合格或出现职位空缺,该职位不再递补。 (七)选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对无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注:选调的专任教师按照“编随人走”的原则。 七、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选调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 (二)本《选调方案》解释权属“县选调办”。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856-8220606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856-8228665 附件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doc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 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yanhe.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09_81629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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