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法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人)
2025-05-08 16:49:23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书记员5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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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四、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8日起至5月13日下午6:00前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平南县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5)近期生活彩色照片一张;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平南县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其中,学习和工作简历从高中写起,在时间段上须连贯完整。
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所需证件、承诺书签字的扫描版、报名表电子版以及照片压缩打包后(备注姓名+应聘岗位)发至政治部邮箱: pnfyzgk@163.com,联系电话:0775-7865729。
4.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网络传送的资料必须确保图片清晰、不变形,原件待进入面试后复核。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未收到测试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测试和面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院组织相应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名条件和测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进入体检程序人选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1:1,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德、岗位匹配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综合招聘条件、测试及面试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被聘用对象。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人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聘岗位办公地址及电话:平南县人民法院,平南县平南街道龚州大道499号,咨询电话:0775-7865729,监督投诉电话: 0775-7831865。
附件:
平南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bpHUwxVQ5jPo0XB066T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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