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基层考调工作人员公告(83人)
2023-08-11 16: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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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考调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数量及职位
51家州直单位计划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人,其中,管理人员41人,专业技术人员42人。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面向全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及工勤人员)。
黔南州州直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州委州政府直属(管理)事业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次考调范围。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4.在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除考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原则在38周岁(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正科级及以上人员以及特殊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参加考调人员只能报考现任层次职务职级的考调岗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考调人员应具备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参加考调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报考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乡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7.由下级机关(单位)选调或转任到本级机关(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选派到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时间未满1年的。
9.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他情形。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8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表上明确的报考条件填报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至2023年8月16日17:00。报名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调,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提交报名申请:
(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
(2)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经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基层考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考调公告中下载附件2进行填写,所填写内容须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因错填、误填、漏填、涂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报至考调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岗位表),材料以“报考单位代码及名称+岗位代码及名称+考生姓名”(示例:330208黔南州法学会-01工作人员-张三)为命名。
(3)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报名推荐表》备用。
提交报名申请后在资格初审期间,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17:00。各考调单位收到报考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8月17日17:00前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2023年8月14日至8月16日期间,每日12:00后,将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以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为准)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考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有关单位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考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数,并在网上进行公告。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其他考调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17:00。
3.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8日9:00至9月2日9:00期间,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4.加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加分:
(1)2016年以来被组织选派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驻村工作满2年的加2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驻村时间可累计计算,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受县以上组织部门选派到村开展帮扶工作<下沉干部>的参照执行)。
(2)2016年以来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分、3分,按获奖级别取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3)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第(1)项加分审查由县(市)组织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第(2)项加分审查由各考调单位组织实施,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交加分证明材料至考调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岗位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
(一)笔试。主要测评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含加分)。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都匀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内(含3:1)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考生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含加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各考调单位对确定为面试人选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加加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由考调单位自行开展专业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设在都匀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综合成绩计算
一般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测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测试+加分)×40%+面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以上各环节成绩适时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由各考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考调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调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一般岗位的(没有专业测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调单位须派出2名及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和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以及身体条件能否胜任考调职位要求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须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考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在考察合格的人选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调动人选,笔试和面试分数不再作为确定人选的必要条件,并在考调单位和拟调动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拟调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试岗结束后,各考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试岗表现从中确定拟调动对象,考调单位将拟调动对象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未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的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对拟调动对象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考调单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试岗结束后,未确定正式调动对象的岗位将取消,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考调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考调工作启动后,各地各单位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考调人员的职务职级。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考调单位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本次考调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各考调单位研究确定。州直事业单位的考调岗位、考调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考调岗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考调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考调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考调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822257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4-8234166
附件1: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基层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基层考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rsj.qiannan.gov.cn/zwgk/xxgkml/rsrc/sydwzp/202308/t20230811_81696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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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考调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数量及职位
51家州直单位计划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人,其中,管理人员41人,专业技术人员42人。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面向全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及工勤人员)。
黔南州州直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州委州政府直属(管理)事业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次考调范围。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4.在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除考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原则在38周岁(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正科级及以上人员以及特殊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参加考调人员只能报考现任层次职务职级的考调岗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考调人员应具备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参加考调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报考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乡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7.由下级机关(单位)选调或转任到本级机关(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选派到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时间未满1年的。
9.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他情形。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8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表上明确的报考条件填报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至2023年8月16日17:00。报名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调,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提交报名申请:
(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
(2)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经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基层考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考调公告中下载附件2进行填写,所填写内容须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因错填、误填、漏填、涂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报至考调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岗位表),材料以“报考单位代码及名称+岗位代码及名称+考生姓名”(示例:330208黔南州法学会-01工作人员-张三)为命名。
(3)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报名推荐表》备用。
提交报名申请后在资格初审期间,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17:00。各考调单位收到报考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8月17日17:00前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2023年8月14日至8月16日期间,每日12:00后,将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以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为准)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考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有关单位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考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数,并在网上进行公告。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其他考调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17:00。
3.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8日9:00至9月2日9:00期间,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4.加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加分:
(1)2016年以来被组织选派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驻村工作满2年的加2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驻村时间可累计计算,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受县以上组织部门选派到村开展帮扶工作<下沉干部>的参照执行)。
(2)2016年以来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分、3分,按获奖级别取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3)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第(1)项加分审查由县(市)组织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第(2)项加分审查由各考调单位组织实施,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交加分证明材料至考调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岗位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
(一)笔试。主要测评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含加分)。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都匀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内(含3:1)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考生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含加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各考调单位对确定为面试人选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加加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由考调单位自行开展专业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设在都匀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综合成绩计算
一般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测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测试+加分)×40%+面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以上各环节成绩适时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由各考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考调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调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一般岗位的(没有专业测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调单位须派出2名及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和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以及身体条件能否胜任考调职位要求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须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考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在考察合格的人选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调动人选,笔试和面试分数不再作为确定人选的必要条件,并在考调单位和拟调动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拟调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试岗结束后,各考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试岗表现从中确定拟调动对象,考调单位将拟调动对象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未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的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对拟调动对象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考调单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试岗结束后,未确定正式调动对象的岗位将取消,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考调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考调工作启动后,各地各单位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考调人员的职务职级。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考调单位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本次考调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各考调单位研究确定。州直事业单位的考调岗位、考调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考调岗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考调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考调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考调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822257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4-8234166
附件1: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基层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基层考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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