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开远市中医医院编外岗位招聘公告(18名)
2025-05-12 15:42:18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开远市中医医院2025年编外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开远市中医医院2025年编外岗位招引计划表 (1).xlsx
👆扫码领取附件(岗位招引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原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
6.在以往各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0日08:00时起至2025年5月18日24:00时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请于2025年5月18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开远市中医医院2025年编外岗位招聘报名表》。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2)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已通过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交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职业(执业)资格。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时填报信息及提供报考所需相关材料,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联系开远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873-3041014。
4.资格初审:5月23日前医院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对报名者简历进行筛选,根据医院招聘需求及报名者各项条件确定进入面试(跟班面试)人员名单;报名投递资料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简历筛选不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医院将于5月23日前以电话或公告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具体(跟班)时间、地点,请务关注“开远市中医医院订阅号”并保持电话畅通。
5.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于面试(跟班面试)前1天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原件查验后现场退还。
(二)组织考试
医院根据工作性质及招聘岗位情况,重点考核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自我控制能力、举止仪表、实际操作等方面是否具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在“开远市中医医院订阅号”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在合格分数线(60分)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情况。向被考察对象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了解其本人主要社会关系,有无经济问题及其它违法、违纪等问题。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开远市中医医院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在合格分数线上(60分),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医院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已与其它单位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提交医院审核。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入职后根据《开远市中医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执行相关待遇。
四、纪律
(一)严格遵守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医院纪检监察办对招聘的过程实行全程监督,严把人员“准入关”。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开远市中医医院订阅号”,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开远市中医医院订阅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凡医院人办资源科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开远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开远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0873-3041014,云南省开远市祥云路1076号。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4Nkx5U8_HffYzGMhyWZ1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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