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4人)
2025-06-12 16:08:01
因工作需要,双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4名,其中:特巡警大队辅警3名(限男性,统一食宿);交通管理大队辅警3名(限男性);留置看护队辅警7名(限男性,统一食宿);大麦地派出所辅警1人(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5、品行端正、心理健康,具有忠诚、敬业、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各种慢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7、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优先条件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聘用,请勿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20日;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填写《双柏县公安局辅警报名表》,报名表到报名处领取即可。 3.报名方式:携带身份证件、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小一寸照片,到双柏县公安局3楼312政工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双柏县公安局拟定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3时集中组织开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和体检 政审由双柏县公安局政工室统一安排。 体检需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展,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三)聘用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的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四、待遇标准 特巡警大队招聘岗位50000元/年,交通管理大队、派出所招聘岗位45000元/年,留置看护队56600元/年(包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双柏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878-7720441。 双柏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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