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临沧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告(6人)
2025-06-27 13:41:08
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人才发展优势,进一步拓宽渠道选拔和培养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翔发〔2017〕26号)《临沧市临翔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转任(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临翔组字〔2022〕18号)《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2024年12月修订)〉文件的通知》(临组发〔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选聘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大局、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综合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选聘人数
共选聘6人,实行“大岗位”选聘。
三、选聘范围
临翔区教育体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事业管理或事业专技人员(以工代技人员除外)。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编在岗教师服务年限满5年及以上(所指服务年限不含特岗、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的服务年限),年龄和服务年限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应符合岗位需要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服务期未满规定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存在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聘的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临翔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选聘到区直事业单位报名表》(见附件),粘贴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板彩色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除教师资格证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参加工作以来获中央、省、市、区荣誉类表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4)近五年曾担任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教务主任、教导主任、年级组长、副校长、校长等)的任职证明(注明各类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5)个人近三学年工作述职报告(重点突出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
(6)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岗位分配和试岗管理等条款(报名时现场签署);
(7)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综合评价(100分)
综合评价由集中评审(书面述职、履职情况)和现场述职两个部分组成,总分值为100分,占最终成绩的40%。
现场述职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述职顺序,每人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由评审工作组对个人现场述职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报请选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综合评价成绩在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播临翔”微信公众号、“临翔先锋”微信公众号、“临沧市临翔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现场述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及时间(100分)
此次选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总分值100分,占最终成绩的6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综合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最终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最终成绩在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播临翔”微信公众号、“临翔先锋”微信公众号、“临沧市临翔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五)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获表彰奖励层次最高顺序优先确定。特殊情况由选聘工作专班一事一议解决。若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1.组织考察。由区公务员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开展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严把廉洁自律关。采取个别谈话、查阅选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存在问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形成考察工作报告和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确定人选及公示。考察及体检合格后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播临翔”微信公众号、“临翔先锋”微信公众号、“临沧市临翔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报选聘工作专班研定。
(七)岗位分配。公示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分配。
(八)试岗管理和调动。选聘人员入职后,实行6个月试岗期。试岗期满后由本人撰写工作报告,由试岗单位对其进行试岗期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公务员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并征求区纪委监委意见无影响调动的情形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试岗单位反馈按照干管权限办理调动;试岗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区教育体育局调剂回原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选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选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公管股 2166340
区人社局事业股 2166463
区教体局人事股 3064078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166362
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2166341
附件:
↑扫码领取报名表↑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ynlx.gov.cn/zfxxgk_lxq_rlzyshbzj/artview/320/325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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