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18人)
2025-08-28 09:24:16
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是红河州唯一一家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国有安保企业,2003年7月经云南省公安厅和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1月经云南省公安厅和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州属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注册资金为1010万元。公司担负全州金融系统的金库守护、现金押运等勤务,业务遍布全州所有乡镇,13个县(市)分别设有护卫大队。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司本次集中招聘8个县(市)护卫大队共计2个岗位18人,具体如下: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年龄要求:20至40周岁( 出生日期于1985 年 9月至 2005 年 8 月之间),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体检、政审、征信合格的男性中国公民;
(二)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有敬业团队意识,品行良好,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等不良行为;
(三)无精神疾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无传染性疾病病史;
(四)持有保安师证、保安员证,中共党员、复转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驾驶员需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
(六)入职即签劳动合同,发放工作服,并组织岗前培训;
(七)入职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入职后不得与其他单位建立或保持双重劳动关系。
(八)为响应社会号召,帮助残疾人就业,持有效残疾证,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及要求且满足保安员证等从业资格证办理要求的残障人士可以报名。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录用: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学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6.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和解除执行未满三年;
7.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0.其他不符合相关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择优招聘。若应聘者因个人原因申请放弃或资料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直至招满为止。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5日(8:30—17:30)(简历收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签署《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名必须手写。后按要求报送公司指定邮箱,指定邮箱地址为(hhjdwz@163.com)。
(三)提交应聘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文件夹或压缩包需按所报岗位工作地点+岗位+应聘者姓名的格式进行统一打包报送(每人限报1个工作岗位),具体材料如下:
1.《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3.退伍证复印件(复转军人提供)、保安师或保安证复印件(持证者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持证者提供)。
4.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资格审查
公司组织对应聘人员身份信息、学历资质、工作经历、应聘资格等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漏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五)组织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 各县(市)护卫大队拟招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所属护卫大队领导组织初步面试,公司领导机关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复试(现场或线上进行)。
(六)背景调查
由公司机关牵头,各实际用人大队配合,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主要围绕政治审查、德才表现、履职情况、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和个人征信等方面进行。背景调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调查的拟招聘人员,按照顺位递补人员的方式开展背景调查。
(七)体检
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入职体检的,本人需提交《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附件3),公司根据应聘者最终审查情况,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体检,若应聘者因个人原因申请放弃的,则按照报名先后顺位递补原则组织递补人员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1.体检机构必须为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
2.体检项目参照医院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3.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公司综合政审、征信、体检等相关工作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在以上任意环节中,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若本次招聘对应工作地点的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员审查不合格、面试或体检未通过的,则该岗位流岗。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1.对拟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聘用人员姓名、聘用岗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对拟聘用人员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进行聘用延期,经查证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聘用。
(十)聘用
1.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与原单位已签署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需在公司公示期结束后1周内,将本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提交至公司存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接到聘用通知后,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到公司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报到者,须提前3天向公司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否则按照逾期不报到者处理。
五、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每月工资为2300.00元。转正后按照《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二)工作时间:轮休制;
(三)缴纳社保:失业、工伤、养老、医疗、生育保险;
(四)工会福利:加入公司工会可享受法定节假日、结婚、生育、住院等工会会员福利;
(五)晋升空间:守押员—车/组长—大队长助理—副大队长—大队长。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者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公司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即使当前无匹配岗位,通过初步筛选的简历将存入公司人才储备库,待有合适机会时优先联系。
(三)招聘过程中,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程序,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的应聘人员将不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通讯工具不畅通或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
(四)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发布。
(五)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诈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调整的,另行通知。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红河人才网”进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招聘信息、过程、结果公开。
(二)监督人及电话:余老师17287537153(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监督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北京路与彩云路交叉口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邮编:661100。
八、招聘咨询
联系人:杨经理,电话:15087331472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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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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