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普洱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普洱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报名,统一考核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普洱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30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普洱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普洱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7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人员携带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或学历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基本简历;获奖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现场报名,填写《普洱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签订《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3)。
(三)资格审查
属于安置地规定范围并符合发布岗位条件的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并提供个人书面诚信守法承诺书和相关资格认证材料,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接收单位逐人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将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接收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开考比例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划定面试范围,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数,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 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七、招聘程序
(一)考核
根据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接收单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由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对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役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作为考核成绩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接收单位书面通报。
(二)面试
面试测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开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上午08:00。
面试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嘎龙路1号(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面试要求: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07:00—07:30期间进入考点,在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集合,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含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带照片的社保卡、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或带照片的户口/户籍证明)、退役证原件等本人身份信息有关资料,通过安全检查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面试当天上午08: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考场号、面试顺序号等项目,将抽取的面试顺序号等内容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并签名。考生抽签结束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接到通知后,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引导员引领至面试考场。
面试考生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顺延1位小数点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若综合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排序。
(四)确定拟聘人员
接收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的排名并列,由接收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公示
接收单位需采取适当方式对确定的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因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接收单位可以从本岗位经过考核、面试后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重新确定拟聘人选,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批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联系方式
(一)各县(区)联系电话:
思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879-2126116;
墨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9-4232951;
景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9-6228588;
景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9-5227488;
镇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9-5878789;
江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9-3726709;
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9-7221881;
孟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9-8727460;
西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9-8342026。
(二)监督电话:中共普洱市纪委普洱市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0879-2310960。
附件:
- 附件【1.普洱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招聘计划表】
- 附件【2.普洱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报名表】
- 附件【3.诚信守法承诺书】
- 附件【 4.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