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富宁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体检、考察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本公告体检和考察对象是指报考富宁县岗位并通过文山人社网发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和通过富宁县面试环节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考生(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于2026年7月8日上午8:00在富宁县人民医院一号住院楼一楼体检中心集中点名,核验身份后领取体检表,考生领取表格后,可自行前往合规医疗机构完成体检。
(二)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现场按医院规定缴纳。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吸毒检测认定委托富宁县公安局体检当天协助开展。
2.空腹抽血检查请在早上10:30前进行。
3.体检前8-10小时保持空腹,体检时须空腹憋尿参检,体检前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4.妇科检查时月经期请告知妇科医生。
5.做X光检查时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掉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
6.近视患者请戴眼镜前往检查。
7.艾滋病抗体检查是必检项目。
8.女性受检者请不要穿连衣裙。
9.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时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下阶段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2.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三、考察
考察时间为2026年7月9日—7月17日,具体方式、时间、地点考察组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在体检、考察程序中,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只笔试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考生中,在符合岗位条件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1次递补;仅面试的岗位,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1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www.ynf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2026年
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通知、公告,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疏忽或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文山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为准。
咨询电话:0876-3069739。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