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加强高校毕业生能力培养,提升其实际工作水平,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见习岗位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招录对象及岗位
本次共设置就业见习岗位22个,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三、用工方式
见习人员与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12个月。
四、薪酬福利待遇
见习期间按月发放基础生活费2500元(含政府见习补贴资金),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符合我院招聘条件的,可参加我院公开招聘应聘。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队协作精神;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与工作能力;
4.已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5.未参加过就业见习,未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提交过就业见习生申请;
6.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7.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8.未注册登记过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
9.年龄在16-24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1日,即2002年09月01日至2010年09月01日之间出生),属于云南省户籍的失业青年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省外户籍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也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4日(周二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详细地址:澜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进入后第一栋楼三楼人事科)
4.联系方式:0879-7221143 石老师 孙老师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材料是否完整。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方式
1.考试方式: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3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需要组织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3比例的,所有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加试。
采用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对同分人员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最终排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考试内容:根据招聘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3.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面试合格且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性质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享有一次复查机会。
八、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签订《澜沧县青年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间若出现岗位空缺,医院可根据需求在报名人员中开展补充招录。
十、递补录用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招录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审核和体检人选,并履行后续招录程序:
1.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因其他原因不予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收到异议,经调查核实后确认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岗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