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乡村基层安全防护体系,抓实防溺水、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防范等基层安全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增设乡村安全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云人社通〔2026〕32 号)、《云南省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精神,现面向村级符合条件人员公开招聘乡村安全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乡村安全员公益性岗位69名(各乡镇村招聘数量见附表),实行一人一岗,严禁空岗、挂岗、重复顶岗。
二、岗位职责
1.防溺水安全。常态化巡查辖区河道、水库、池塘、沟渠、低洼积水区等危险水域,紧盯节假日、暑假等高危时段,对私自下水、靠近危险水域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及时劝阻警示。
2.消防安全。常态化开展村寨消防安全巡查,排查农户柴草堆放、用火用气、老旧房屋、违规野外用火、秸秆露天焚烧等隐患,及时劝导不安全用火行为;发现民居火情、消防隐患第一时间上报乡镇、村委会。
3.地质灾害防范。常态化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边坡、危岩、山洪沟,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开展警示提醒、转移劝导等辅助工作。
4.日常安全教育。辅助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政策宣传,做好隐患台账登记、整改跟踪,完成乡镇、村委会交办的村级安全辅助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相关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长期在本村居住;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熟悉本村村情,遵纪守法;
3.具备隐患识别、宣传劝导能力,会基本文字记录,能够胜任户外巡查与基础应急辅助工作;
4.招聘对象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完成前,安置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
注:现已开发为乡村公益性岗人员,村两委、监委委员,护林员,以单位形式已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的人员不纳入开发范围。
四、岗位待遇
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0元,岗位补贴资金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保障落实。
五、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县人社局、各乡镇同步发布招聘公告。
2.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村委会提交报名申请或由村委会推荐。
3.资格审核。村委会初审,乡(镇)复核审批。
4.择优确定人选。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按照 “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 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拟聘用人员在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6.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六、考核管理
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补贴发放、续聘、解聘挂钩。建立常态化巡查、隐患台账、限时上报、季度考核、年度考评制度。县级人社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专项督查。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可在各村委会报名)
3.报名电话:
勐勐镇:0883—7624733
沙河镇:0883—7623024
勐库镇:0883—3081696
忙糯乡:0883—3081614
大文乡:0883—7911030
邦丙乡:0883—7991528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83—7621344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