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隆阳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经报请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同意,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分配到各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三、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人,按照各部门需求情况分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时间);
6.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
8.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标准对数视力不低于4.9);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体检和政审合格;
10.熟悉公文写作、计算机、PS基础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专业技术的报考人员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纪委督察通报、处理过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枢宸楼三楼政工室308办公室或本次招录的各部门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督察审计大队: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358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8887557633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358号
联系人:雷警官 联系电话:18887557776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特巡警大队:保山市隆阳区新雨社区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8887557978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法制大队: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358号
联系人:永警官 联系电话:13987587288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青华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红丰路红花小区14栋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15087537270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九隆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朱紫街18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8987535811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永盛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朱家庄一组110号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18987535089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金鸡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金鸡村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8887556252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辛街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梦想家园旁
联系人:施警官 联系电话:18887557575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西邑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永信村信义路4号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18287593707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瓦马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瓦马街子9号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3987568715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芒宽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芒宽社区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8187385991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森林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坝湾村下观音组111号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3887818611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政工室: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358号
联系电话:0875-2122851
(三)报名要求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严禁代报;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填写《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5分照2张。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身高、视力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报招聘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考试(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统一组织考试)
(一)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参照《招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两项平均分达到规定标准的为合格。体测成绩总分100分,体能测试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结果。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30%)
考试范围:《公安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40%)
根据考生的笔试、体测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面试总分100分。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拥护党的领导,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递补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根据岗位空缺额度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九、工资保障与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配发工作制服,为警务辅助人员购买大病医疗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应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十一、相关事项
(一)招录人员须服从岗位调剂。
(二)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同时建议关注“隆阳警方”微信公众号。在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五)除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外,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报考人员收取其它费用。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机关纪委、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七)本公告中以上、以下数字表述中均包含本数。计算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
(八)本公告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5-2122851。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