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柳州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柳州市两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65名,具体如下:
1.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5名;
2.柳城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6名;
3.融安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5.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3名;
6.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8名;
7.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7名;
8.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8名;
9.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6名;
10.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6名。
(二)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法官助理岗位2名。
(三)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行政人员岗位3名,具体如下:
1.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行政人员岗位一1名;
2.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行政人员岗位二1名;
3.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行政人员岗位三1名。
(四)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察岗位1名。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2008年10月10日);具有3年以上柳州法院工作经历的现有聘用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3年10月10日-2008年10月10日);
聘用法官助理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10月10日-2008年10月10日);
聘用行政人员岗位一和岗位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2008年10月10日);
聘用行政人员岗位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2008年10月10日);
聘用司法警察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8年10月10日-2008年10月10日)。
4.聘用制书记员、聘用行政人员岗位一和岗位三、聘用司法警察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取得学历;聘用法官助理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A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免法律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满分计;聘用行政人员岗位二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获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10月10日。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附件1《柳州法院2026年下半年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毒吸毒、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报考人员的配偶、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1)担任所任职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
(2)在所任职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四、薪酬待遇
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全市两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法院网(http://171.106.48.55:36993/)报名,报名时间自2026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18:00止。
(1)报名。报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说明,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如实、准确填写《柳州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请报考者认真仔细核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审查通过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后,填报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2日内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凭证,须妥善保管至拟录用阶段。
2.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法官助理、聘用行政人员、聘用司法警察岗位
本次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法官助理、聘用行政人员、聘用司法警察岗位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自2026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18:00止。
送达地址:广西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卫室。
邮寄地址:广西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并手写签名后,将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具有球类、田径类等体育特长的还需附相关国家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和6寸全身照各1张直接送达或邮寄(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考试
1.全市两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速录技能测试60分合格,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网站关注相关速录技能测试通知。面试工作由各招聘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招聘法院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3:1,如达不到3:1则以实际速录技能合格人数开考。
2.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法官助理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笔试成绩及个人基本情况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控制在3:1。
3.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行政人员岗位
岗位一考试为面试,岗位二和岗位三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岗位一根据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岗位二和岗位三根据技能测试情况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控制在3:1。
4.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察岗位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主要测试长短跑、纵跳摸高等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体能测试合格者进行筛选,择优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控制在3:1。
(三)体检。各招聘法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公示。聘用制书记员拟聘人员名单,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在广西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各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及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岗位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二)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和“龙城法苑”公众号发布。
咨询电话:0772-2692339;0772-2692485。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