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下半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公告(56人)

报名中
报名时间:2026-10-15 — 2026-11-05
考试时间:2026-11-10

为进一步补充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力量,提高社会防火救灾能力,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来宾市消防救援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组织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4名、消防文员2名,招聘工作由来宾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被录取后统一由我局分配至来宾市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局工作,原则上按报名人员考核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分配,若部分招聘单位未完成计划,将从服从调剂的待补录人员中择优调剂补录。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个人征信良好,并通过政治考核;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身高162cm及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5(灭火救援需佩戴空气呼吸器面罩,作业期间不得佩戴框架眼镜、隐形眼镜);

3.年龄18-30周岁(含),年龄计算截止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含):①持有B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具备长途驾驶经历(需提供驾驶证、社保或单位证明予以佐证);②持有特种车辆操作相关有效证书;

4.具备适应全天候执勤备战、高强度业务训练的身体素质,能够胜任灭火救援、抢险救灾、24小时值班备勤等岗位工作;

5.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①退役军人;②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③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如多名考生同时满足多项优先条件,按上述①②③顺序依次确定优先人选。

(三)消防文员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2.年龄18-30周岁(含),年龄计算截止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矫正视力不低于4.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能够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较强保密意识、纪律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队伍管理;

5.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优先录用:①火灾勘查、刑事科学技术、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毕业人员;②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③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佐证材料)。若多名考生同时满足多项优先条件,依次按上述①②③顺序确定优先人选。

(四)不予聘用情形

1.有违法违纪行为,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3.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个人征信存在长期大额恶意逾期记录、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还款义务,经综合评估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

5.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者开除的;

6.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酒(醉)驾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心理测试不合格的;

8.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方式:填写《来宾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人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发送至报考单位所在QQ邮箱(邮件主题请命名为:某某人+岗位+联系方式,例:张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6********),也可现场报名,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资格复核

11月7日前,报名人员应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核,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资格复核需收集身份证、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敏感个人信息,报考人员须现场签署《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授权书》(附件3),未签署授权的不予通过资格复核。现场资格复核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来宾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人员应聘报名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退伍证书原件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

6.A1、A2或B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持B类驾驶证以上的人员提供);

7.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8.个人无犯罪证明原件;

9.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核,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所提交证件、材料须齐全、真实、有效。材料不齐全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时间:2026年11月10日;

地点:消防训练基地(来宾市兴宾区金锋路206号消防训练基地);

参加人员: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生;

体能测试内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四)笔试

时间:2026年11月10日;

地点:消防训练基地(来宾市兴宾区金锋路206号消防训练基地);

参加人员:应聘消防文员考生;

考核内容:我局招聘办结合文员岗位工作实际,制定笔试题目,考生现场闭卷作答。

(五)面试、心理测试

时间:2026年11月10日;

地点:消防训练基地;

参加人员: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考生;

面试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证件进行面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政治考核

时间:2026年11月11日—11月22日;

参加人员: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考生;

方式: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执行,体检环节不得佩戴隐形眼镜,体检费考生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一次复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政治考核由我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录取

参考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60分);消防文员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60分)。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以体能测试(或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考核成绩通过“来宾人才网(lb.gxrc.co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招聘计划数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在有效期内,仅本次招录岗位空缺有效,从已通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成绩相同的经优先条件比对后仍无法区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对象按报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将不再聘用。

四、集中培训

对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我局进行统一安排岗前培训,消防文员由所在县(市、区)消防救援局组织培训,时间为3个月。岗前培训纳入试用期,期间相关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标准另行通知。培训期间休息事宜由集训队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淘汰:

1.个人书面申请退出的;

2.培训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3.隐瞒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拒不解除原有劳动关系的;

4.经医学检查确认存在不适应岗位执勤救援的疾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5.不服从管理、思想不端、打架斗殴等违反集训队管理规定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五、薪资待遇

1.试用期为3个月,自用工之日起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来宾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岗位等级确定工资档次,并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

2.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3. 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组织免费体检,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4.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驻勤管理模式,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行政班制度,每周工作5天、每日工作8小时,享有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遇应急救援、重大安保等特殊任务需要,可临时调整休息时间,任务结束后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计发加班报酬。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六、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信息发布以来宾人才网发布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欢迎广大群众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72-4261658。报考人员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来宾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来宾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10月17日


报名截止倒计时:18天17: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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