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50人。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的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辅警,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法律知识;
3.勤务辅警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原则上,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
5.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技能的人员、高学历者优先招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走私、护私,组织、运送、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等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日至6月15日
2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所需材料,按规定填写内容后汇总材料,确认无误后再将报名所需材料现场送达或邮寄至防城港市防城区山海大道28号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
3
报名所需材料
1.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复印正反面);
3.户口复印件1份(需复印全部页数);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1份;
7.2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8.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于报考人员报送的报名材料,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小组将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查。将于收到报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应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
1
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统一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方式和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届时,招聘单位将会统一向考生提供笔试复习大纲。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
注意事项
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逾时不到者,视为弃考。
(四)体能测试
1
时间和地点
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将统一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项目和标准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执行(公政治〔2024〕60号),体能测评现场将先进行身高测量,身高符合报考者才能参加体能测评。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评为达标项目,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果现场公布,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再组织补测。
(五)面试
1
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将统一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处理解决问题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成绩运用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出现面试后人员弃考,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七)健康体检和心理测试
参加健康体检和心理测查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同时由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统一组织进行线上心理测查,体检或心理测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和心理测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考察。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健康体检和心理测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考察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
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
聘用
公示合格的人员将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商定的合同期限设置试用期。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对健康体检和心理测查合格未入围考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补充招聘人员备用库。此次招聘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将从补充招聘人员备用库中进行补聘。
五、相关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参照防城港市公安局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后,本次招聘将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健康体检和心理测查、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依次进行。在招聘各环节中,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考生未及时反馈情况或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辅警招聘考试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社发行的各种考试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考生如需咨询招聘政策问题,可在2026年6月2日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政策咨询电话:13026908636,联系人:王警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