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6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6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考察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在2026年11月。
(三)考察方式及内容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四)其他事项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参加考察者,该岗位空缺,不做递补。
二、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请近期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
(三)体检执行标准及费用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证件不齐或不按时到达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拒绝参加某一项检查项目体检的,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人员要求空腹,准备一张白底二寸免冠近期彩照及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须知事项详见附件2)
3.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
4.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771-5610229。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2026年11月2日







